广州限行车型 广州限行S 广州限行时段
广州单双号限行取消了没
已取消!!见下文 昨日,广州市政府正式发布亚运会亚残运会机动车临时限行管理措施通告,通告中正式确定了单双号每日限行时刻为早七时至晚八时。本次通告相比以往预定草案最大的不同,是限行期间的12月5日至21日,原“广州行政区域限行”变为部分区域和亚运专用道限行。而此前的“12月起逢号牌尾数与日期相同停驶”的内容也不见踪影。
11月全市单双号限行
通告中规定,11月1日0时至12月21日24时,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在广州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。
针对广大车主最为关心的单双号限行内容,通告与演练前公布的草案相比出现较大不同:单双号限行在时刻上分为两个阶段。其中第一阶段是11月1日至11月29日,每日7时至20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按车牌(含临时行驶车号牌)最终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、双号双日行驶(单号为1、3、5、7、9,双号为2、4、6、8、0)。
12月仅部分区域限行
单双号限行第二阶段为12月5日至12月21日,每日7时至20时在本市黄埔、天河、荔湾、越秀、海珠、白云区行政区域,以及番禺区的大学城、南沙港快速路(南环高速路—清河东路)、清河东路(南沙港快速路—石清公路)范围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按车牌(含临时行驶车号牌)最终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、双号双日行驶(单号为1、3、5、7、9,双号为2、4、6、8、0)。
这也意味着,增城、从化以及番禺除大学城和亚运专用道(南沙港快速路、清河东路被划为亚运专用道)外的绝大多数道路,自11月29日起就已经结束了单双号限行,自此不再受到限制。
11月30日-12月4日不限行
记者留意到,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之间的11月30日至12月4日,没有注明任何限行措施,这也意味着,本次亚运会亚残运会单双号限行期中间出现了长达5天的空当期。
出现这种情况,正是由于11月1日至29日为广州举办亚运会时期,12月5日至21日为广州举办亚残运会时期。
九大高速路不受限
通告指出,11月1日至12月21日,全天24小时经行本市行政区域内广清高速公路(原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北段)、G1501广州绕城高速公路(原西二环高速公路、北二环高速公路、东二环高速公路)、G4京港澳高速公路(原京珠高速公路、北二环高速公路、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)、G4W广澳高速公路(原东二环高速公路、广珠北线、广珠东线)、G35济广高速公路(原广惠高速公路)、G15沈海高速公路(原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)、G9411莞佛高速公路(原虎门高速公路)、S105南沙港快速路(原南沙港快速路细沥立交以南段)、S302鱼黄支线(原南沙港快速路鱼黄支线),且不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其他道路的过境机动车,不受本通告限制。
港口货车通道全天开放
11月1日至11月29日和12月5日至12月21日,全天24小时开放港口货车通道,行经下面内容道路的货车不受限制,但应同时遵守货车交通管制规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制规定:
1.港前路(蟹山西路口以东路段)
2.科丰路
3.丰乐路(广园快速路口至黄埔东路口段除外)
4.姬火路(丰乐路口至石化路口段)
5.石化路
6.黄埔东路(丰乐路口至开发大道路口段)
7.开发大道(广园快速路口以南段)
8.明珠路
9.金碧路
10.东江大道
11.友情路
12.青年路(友情路口至东江大桥段)
13.广园快速路(开发大道路口至东二环高速段)
14.S111(南沙港快速路苏十顷出入口至洪渏沥大桥路段)
这些路段货车禁行
●11月1日至11月29日和12月5日至12月21日,每日7时至22时,番禺区的大学城、清河东路(石清公路至南沙港快速路段)、南沙港快速路(仑头立交至市南路出入口段)禁止货车通行;
●11月1日至11月29日,每日6时至22时,环市中路(解放路口以东段)、环市东路、天河路(广州大道路口以西段)禁止货车通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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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菱宏光s广州市用开4停4吗?
估计你这行驶证写的是客车(五菱宏光是MPV),外地车牌要按广州开四停四制度。
广州对于外地中小客车”开4天停4天”当中的开4天意思是最长开4天(你可以开1-4天,101这种情形算3天,1001和1101和1011都算4天),不管你上回合开了几天,连续停4天就能获得开4天的机会,停在广州的停车场完全不动也算是停驶(广州指定大型会议和民族规定放假的节日,你在广州行驶也视同停驶)。
广州开4停4限行范围:东边是大观路和东环高速为界,南边是洛溪桥的水道为界,西边是珠江桥的水道为界,北边是广和大桥和华快三期(东端向南1700米华快到广汕路)及广汕路为界。(不含高速公路、华南快速干线、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)另外:作为分界的道路都是不属于限行范围的。
增城江龙桥什么时候开始限行的
增城江龙桥2021年2月20日开始限行的。广州市增城区境内省道S256线江龙大桥右幅(增城往东莞路线)经资质单位检测为4类桥,存在重大安全隐患,为确保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安全,于2021年2月20日开始禁止1.75吨以上(限高2.2米)的车辆通行。